汽车消费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自用或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1、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自然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贷款人所在地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持有与贷款人指定经销商签订的指定品牌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
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应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财产共有人应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足不低于首期付款金额的购车款;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法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贷款人所在地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中出租汽车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应具有当地有权机关颁发的营运许可证;
在贷款人处或在贷款人指定的机构开立帐户,并存有不低于首期付款的购车款;
信用良好,收入来源稳定,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
持有与贷款人指定的汽车经销商签订的指定品牌汽车的购车协议或合同。需要履行购车审批手续的,应出具有权机构同意购车的证明;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